|
| |
|
|
| |
 |
|
| |
|
|
|
| |
|
1、协助学校领导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学校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起草、审核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
3、参与学校重大项目的谈判和合同的起草工作。
4、列席学校的合作、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校内企业改制等涉及学校权益的重 要经济活动,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5、办理学校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6、接受学校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学校进行有关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8、开展与学校法人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
9、办理学校法人代表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
|
| |
|
|
|
| |
 |
|
| |
|
| |
|
| 张西安 (张正) 男,1966年3月生,西北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陕西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民革陕西省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
|
1983年9月考入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读书;
1987年7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6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其中:1987年7月至1988年 7月,先后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锻炼;
1988年10月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1989年1月至1989年8月,在中美教育交流机构(中国)英语强化;
1992年8月获得律师执业执照;
|
|
1992年9月至1997年8月,担任某外资公司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
2000年5月开始,担任陕西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率法律专栏主持人,该栏目被评为我省最受听众欢迎的10大广播栏目。
主要著述:参与编写教材四部 ,并先后在《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人民法院报》、《各届导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分别被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诉讼法文献索引及全文数据库》等全文转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