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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真学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国家劳动、工资、保险和福利政策,制定学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 、 负责劳动用工管理, 组织编制劳动工资计划,劳动力用工计划, 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学校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
3 、 负责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资调整的政策和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4 、协助制定校内分配制度, 提出全校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与实施办法, 并对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引导和监督,及时做好 全校各类津贴的发放工作。
5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学校医疗、养老、失业保险政策,办理职工离退休手续和职工伤残、病休、死亡抚恤、遗属补助等工作。
6 、负责新进职工工资、津贴标准的确定工作,为调出人员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7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离退休费调整及管理工作。
8 、负责全校外聘人员的劳务费的审批以及职工夜班费的核定与审批工作。
9 、负责全校在编职工与离退休人员以及人事代理方式进入学校人员的养老统筹工作。
10 、参与全校医疗改革工作。
11 、负责全院工人的考核、管理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技术等级培训以及技师的聘任工作。
12 、负责学校工资基金管理及工资的月、季、年报表工作,负责全校人员工资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13 、负责分管业务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14 、 处理、接待、函复有关工资、福利方面的来信、来访。
15 、负责上级交办的所有工作及协助相关需要科室完成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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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事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2 、负责学校各类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工作,审定各机构的职责范围及岗位职责。
3 、负责学校的人员编制计划制订及日常管理工作。
4 、熟悉和掌握各部门教职工人力资源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人才需求计划,贯彻执行人才引进的实施方案。
5 、指导各部门做好人才招聘、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接收毕业生,安置军转干部及退伍战士工作。
6 、 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提出处理意见。
7 、负责办理职工的调入、调出、内部流动、退休、病休手续。
8 、负责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及时续签、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9 、 负责做好人事档案的管理,及时提供学校各类人力资源信息,做好统计报表和信息的填报工作。
10 、负责办理新进教职工入校手续,核发工作证、校徽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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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关于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工作、职称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定学院相关的制度、办法。
2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订有关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培训等方面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各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以及其他专家、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
4 、做好各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跟踪管理、定期考核等工作。
5 、负责各种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金奖励的申报组织、推荐和管理工作。
6 、做好全校各类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
7 、负责学校双聘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的管理工 作。
8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校职改领导小组的意见,拟订我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实施意见。
9 、负责组织全校各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审核、推荐、评审等工作。
10 、负责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外语考试合格证、岗前培训合格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11 、接受校内外代表作的送审和委托评审等事务。
12 、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调入等各类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工作。
13 、负责组织职称外语考试报名以及以考代评系列的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14 、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后的材料归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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